作者:项定宜,邓佳琳
摘要: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农村居民之间流转,其流转表现出明显的身份性,引发大量法外隐形流转、宅基地闲置等问题。随着新时代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民对宅基地财产性收益的迫切需求,身份性限制成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身份性之淡化存在立法基础和司法基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身份性应当被淡化。立法应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构建宅基地使用权公示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有期限使用制度,淡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身份性,回归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本质。
发文机构: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身份性三权分置transfer of the right to use homesteadidentitythree-rights sep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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