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项定宜,王佳艺
摘要: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新增土地经营权内容,是“三权分置”从政策层面上升至法律层面的重要举措。新法规定的土地经营权有其亮点,亦存在不足之处。目前,法律未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内涵和权利性质,流转登记制度、抵押实现机制不完善等法律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效果,阻碍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结合“三权分置”的政策背景及实践数据统计,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关土地经营权的规定进行评析,探讨土地经营权制度设置上的不足,并提出在立法上需明确土地经营权是一项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流转采取登记生效主义等建议。
发文机构: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登记生效主义Rural Land Contracting Lawland management rightusufructuary rightregistration validity doc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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