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经济 · 2020年第9期24-41,共18页

数字时代的社会秩序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刘瑞明,葛晶,佟欣

摘要:中国正处在由传统互联型社会向现代规则型社会和数字型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加快构建适应经济转型所需要的国家治理体系以保障经济社会良序运行,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法律”和“道德”作为国家治理最重要的两种方式,在这一过程中究竟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信息”在这一治理体系中扮演何种角色,应当如何构建数字时代的社会秩序?本文以社会秩序中常见的“道德救助”为例,在一个考虑诬陷的要挟诉讼博弈模型下分析法律、道德和信息的社会治理功能。研究发现:在国家治理当中,“法律”和“道德”是一体的,不能单独割裂,如果单独实施,则会带来极高的治理成本,这意味着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二者的互补作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以“信息”扩散为基础的多边惩罚有助于降低“法律”和“道德”的临界值,在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意味着,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治理模式与治理重心转变的时代特征,高度重视“数字时代”下“数据信息”的国家治理功能,实现“法律”“道德”“数据信息”三者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过程中的协调配合。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经济转型数字时代社会秩序economic transitiondigital agesocial order

分类号: F120[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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