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准确把握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要求,指导农药生产企业、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仅限出口农药登记和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仅限出口农药登记的范围(—)"本企业在境内已取得原药登记,申请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的原药登记的"的说明:无原药登记的母药适用本项。
发文机构: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关键词: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告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