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药 · 2020年第12期41-42,共2页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关于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有关情况说明的函(农农(农药)[2020]88号)

作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准确把握农业农村部第269号公告要求,指导农药生产企业、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仅限出口农药登记和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仅限出口农药登记的范围(—)"本企业在境内已取得原药登记,申请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的原药登记的"的说明:无原药登记的母药适用本项。

发文机构: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关键词: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告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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