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论 · 2021年第4期182-183,共2页

“合伙人”制对高职院校商科学生创业能力的提升研究——以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与永辉超市的合作为例

作者:杨海娜

摘要:“校企合作”创业教育模式的优势在于创业教育的环境真实性,其是否可以落到实际,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企业,本文旨在通过介绍广东省级示范专业——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与永辉超市的校企合作模式,为高职院校商科专业校企合作提供些许参考。

发文机构: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教研室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创业教育能力提升

分类号: F246[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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