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论 · 2021年第1期147-149,152,共4页

公司治理结构下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困境及救治机制完善

作者:毕宝胜

摘要:当前,全球经济水平日益提升,各大企业股东的经济利润也在不断增加,在这种前提下,企业小股东利益在其中将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为各国公司法的定制明确了方向与重点,我国也是如此。我国相关部门针对于企业小股东利益这一问题,也都通过《公司法》得以完善和体现。比如,事前防范以及事后救济,等等,而事前防范则重点强调了企业结构内部的监管体系,事后救济则全部体现在企业股东救济权利层面。这部法律看似全面,但在运行过程中,对企业的执行要求较高,且落实范围有限,因此根本无法彻底保护企业小股东的权益。对此,此次研究以中小股东权益为主线,以《公司法》作为基础,对企业治理结果层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与分析。

发文机构: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小股东利益监督机制救济机制

分类号: F279.23[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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