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禹同
摘要:本文针对以举报相“威胁”要求获得巨额索赔的手段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件这一问题,在第一部分中明晰了职业打假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在第二部分中具体阐述了该行为的性质及刑法学的理论分析;在第三个部分中提出了评价该行为出罪与入罪的思维路经。通过以上分析,以期对职业打假行为的规制有所裨益。
发文机构: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
关键词:职业打假敲诈勒索威胁
分类号: F063.2[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