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论 · 2019年第15期239-240,共2页

创始人控制权的维持——双重股权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研究

作者:江超

摘要:双重股权结构目前被世界很多国家所广泛运用,但在中国大陆及港交所还未完全放开,仍是一种新生制度。百度、新浪、京东等中国优秀的企业纷纷赴美上市融资,优质资源的流失引发了公众对于我国一股一权制度的讨论。本文基于阿里巴巴实行合伙人制度的典型案例,从创始人对企业治理控制权维持的角度分析了“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结构。双层股权结构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通过制度化实现的结构控制使得创始人与投资者共同培育认同的企业文化,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较好地解决了企业战略决策能够得以长久执行和企业管理层聘用和传承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御野蛮人入侵。

发文机构:湖北经济学院

关键词: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科技创新型企业双重股权

分类号: F27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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