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西琴,刘维哲
摘要:随着我国农业用水供需矛盾的不断加剧,实现农业用水的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农业水资源"费改税"的实施为发挥资源税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了契机。但由于农业部门的特殊性,农业水资源税改革在纳税主体认定、用水计量、定额及税率核准、征收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难点。未来随着农业水资源税改革的不断推进,需要通过多途径开展主体认定,建立双额阶梯,探索税率动态调整,发挥农民自主治理,实现水资源税的有效管理。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关键词:农业水资源税功能定位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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