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通讯 · 2020年第21期36-39,共4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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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这些改革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出以下意见.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关键词:社会创造力行政审批放管服告知承诺制简政放权疫情防控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办公厅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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