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通讯 · 2020年第16期7-7,共1页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

作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发文机构: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键词:乱占耕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部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安全住宅类八不准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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