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丹艳
摘要:福建自贸区在投资争端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方面有一些创新实践,但仍存在不足。建议从两方面进行完善:(1)明确争端包括私人投资者间的投资争端和外国投资者与政府间的投资争端。(2)加大调解和仲裁在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对私人投资者间的投资争端,可以构建临时仲裁制度,提升调解的强制执行力;对投资者与政府间的投资争端,可以增加调解、仲裁的作用并构建争端预防机制。
发文机构: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投资争端调解临时仲裁多元化解决机制investment disputesmediationtemporary arbitrationdiversified settlement mechanism
分类号: DF964[政治法律—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