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评论 · 2016年第6期192-204,共13页

地理位置、环境规制空间异质性与环境信息选择性披露

作者:姚圣,杨洁,梁昊天

摘要:本文基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到企业双重博弈的角度分析了企业环境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影响因素,并使用经验数据验证了地理位置、环境规制空间异质性对企业环境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具体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总体情况而言,地理位置与环境信息选择性披露显著负相关,即企业距离政府监管者越远,环境信息总体披露较少,披露的显著性、数量性与时间性越弱。对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这种负向影响关系更加明显,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讲则不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另外,环境规制空间异质性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显著性与数量性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关系,但对环境信息时间性方面则不存在显著性影响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具有与总体样本一致的结果,但对非国有控股企业而言,环境规制空间异质性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显著性、数量性与时间性上不具有显著性影响。已有文献由于未考虑到环境披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主体博弈影响因素,因此并未取得一致的研究结论。本文研究结论表明,决定博弈结果的地理与制度性因素是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与程度的主要因素。

发文机构: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地理位置空间异质性环境信息披露选择性披露行政隶属firm locationspatial heterogeneity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selective disclosureadministrative relation

分类号: F832.5[经济管理—金融学]

来源期刊
管理评论

管理评论

Management Review
  • CSSCI
  • 北大核心
注:学术社仅提供期刊论文索引,查看正文请前往相应的收录平台查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