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欣,蔡银莺,张安录
摘要:在国土资源非均衡开发、基本农田发展受限的背景下,综合运用效益转移法、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的理论和方法,计算武汉城市圈48个县(市、区)之间跨区域的农地生态补偿额度.结果发现:2008年单位面积的农田发展权价格最高的是东西湖区,为21.67万元/hm^2,最低的为孝昌县,仅为434.28元/hm^2;2008年武汉城市圈总生态赤字面积为102.72万hm^2,48个县市区中24个亏损区,24个盈余区,其中武昌区的亏损面积最大,为-9.93万hm^2,麻城市的盈余面积最大,为4.50万hm^2;支付额度最大的区为江汉区,年支付额度为63.08亿元,江夏区应该接受的农田生态补偿额度最高,为3.03亿元;武汉城市圈各县(市、区)跨县域转移的农田生态补偿额度绝对值占到自身财政收入的比例为0.03%~21.94%,纳入农田生态补偿支付前后,共有33个县(市、区)的GDP排名发生了变化.保护农田资源,维护农田生态产品供给的多样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在不同土地开发类型区之间确立适宜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建设农田生态补偿机制.
发文机构: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农田生态补偿农田发展受限效用转移法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武汉城市圈iarmlan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restriction ot farmland developmentbenefit transfer methodecological footprintecological capacityWuhan Metropolitan Area
分类号: F301.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