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年第2期16-22,共7页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基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的问卷调查

作者:魏佳容,李长健

摘要:通过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调查,分析了生活垃圾对自然资源、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造成的危害.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困境主要在于村民环保意识偏低,现行环保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针对“垃圾围村”的严峻现实,指出:为顺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必须发挥法律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制度优势,进而提出了加强环境教育促进农村居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制度、发挥农村社区组织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督作用、强化我国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法律对策建议.

发文机构: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生态文明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农村社区组织循环经济ecological civilizationrural living garbage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ollutionrural community organizationcircular economy

分类号: D91[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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