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谦
摘要:立足于立法文本展开整全性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整理法律责任立法相对滞后,存在诸多不足,主要问题有:立法体制不健全,立法语言的使用存在瑕疵,立法内容的界定不清晰。这些不足的存在弱化了农村土地整理监管的执行力与实效,要想消除这些不足并使之完善,就必须健全立法体制、矫正立法语言和厘清立法内容。制定、修改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整理法律责任立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发文机构:西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农村土地整理法律责任立法体制立法语言立法内容rural land consolidationliabilitylegislative systemlegislative languagelegislative content
分类号: D912.3[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