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9年第3期 115-117,共3页

试论同时履行抗辩权

作者:刘道斌

摘要:社会经济交往中双务合同的大量存在,基于衡平债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考量,我国合同法在第66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由于该规定过于抽象与笼统,致使实务中产生诸多疑义。文中从该制度产生之缘由、构成要件、限制条件、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发文机构:武汉理工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关键词: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对待给付bilateral contractsdefense right of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reciprocal payment against delivery

分类号: 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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