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华芳
摘要: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是伴随公定力理论的出现而提出的,是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对传统公定力理论的一种修正和完善。笔者认为,我国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目前存在着三大缺陷:概念理解上的模糊,使用上的混乱;认定标准上的不明确和制度上的缺失。通过分析比较,笔者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发文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无效行政行为现状思考the voidable administrative actstatus quothoughts
分类号: D621[政治法律—政治学][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