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琦,刘洪蛟
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但在发展过程中一直遭遇着资金不足、融资渠道狭小等问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最早出现在美国,并逐渐在世界许多国家开展,近几年来亚洲一些国家也相继引入,并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我国也可以考虑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解决房地产资金缺乏问题,并向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本文将围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在我国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必要性,及在我国发展所面临的法律障碍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发文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关键词:REITS必要性法律障碍立法建议REITsnecessitylegal obstaclesuggestion of legislation
分类号: F837.12[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