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0年第3期 60-62,共3页

建议取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调解制度

作者:刘居胜

摘要: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的一种审理活动,其源于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具有立法和适用价值。但是,在和平年代,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行全面法制化的今天,法院调解制度越来越成为损害诉 讼公正和法院形象的绊石,因此,取消法院的 调解制度而代之以诉主公和解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发文机构: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法院调解制度中国民事诉讼法立法价值

分类号: 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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