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科技与经济 · 2020年第10期12-12,共1页

让“粮补”补出种粮热情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和粮田“非粮化”行为,监管将常态化、长期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顾名思义是指在耕地上从事与农作物种植无关的活动,如拿基本农田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搞非农建设等。

关键词:非农建设非粮化农作物种植基本农田国务院办公厅绿化造林粮补非农化

分类号: 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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