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博
摘要:在朱熹的理学体系中,"良知"即是"天命之性",性质与超验的"天理"同一,成为了一个表征人之存在本质的范畴。而在阳明心学中,"良知"的内涵表达显然更为丰富。王阳明通过"心即理"的本体论转向和"知行合一"的功夫论创见,使"良知"的内涵具有了贯通体用的性质。通过"良知"观念,王阳明深刻揭示了道德实践的主体性特征,突出了道德的实践品格。
发文机构:宁夏大学政治学院
关键词:良知朱熹王阳明理心
分类号: B244[哲学宗教—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