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会勋,徐明磊,王刚
摘要:市民社会是措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具有相对独立的领域。撮据马克思的观点,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政治国家,是法产生的基础。现代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市民社会为基础。在我国,要积极椎进法治的进程,就要积极加强市民社会的培育.促进市民社会的成长,以构建法治实现的社会文化基础。
发文机构:山东科技大学 蓬莱海关
关键词:市民社会法治完政
分类号: D602[政治法律—政治学][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