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0年第6期 12-14,共3页

论第三人侵害租赁合同的司法救济——兼评我国《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解

作者:彭健

摘要:第三人侵害租赁合同的法律效果,就出租人一方权益而言,并不产生侵权与违约竞合的现象,实则为一案多元民事法律关系叠合现象,亦即在旅店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中,第三人违反了旅店住宿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民事法律关系;在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中,又连锁引起了承租人即旅店业主违反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依我国《合同法》第121条确立的合同相对性规则,向承租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对出租人始为最佳司法救济路径,亦能使损害降至最低限度。

发文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租赁合同第三人出租人司法救济

分类号: 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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