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健
摘要:第三人侵害租赁合同的法律效果,就出租人一方权益而言,并不产生侵权与违约竞合的现象,实则为一案多元民事法律关系叠合现象,亦即在旅店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中,第三人违反了旅店住宿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民事法律关系;在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中,又连锁引起了承租人即旅店业主违反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依我国《合同法》第121条确立的合同相对性规则,向承租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对出租人始为最佳司法救济路径,亦能使损害降至最低限度。
发文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租赁合同第三人出租人司法救济
分类号: D923.6[政治法律—民商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