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0年第6期 289-291,共3页

论马克思法律观总的方法论:本质主义方法论

作者:焦海博

摘要:马克思的法律理论,建立在马克思解释社会现象所通用的方法论之上。这一方法论,我们称之为本质主义方法论。马克思的本质主义方法论形成了他关于法和法律的理解。在他作品的许多处,他对于现象和本质的解释之间做了区分。同样,马克思区分了法的本质和法的现象,他坚持认为法的本质是我们判断和鉴别法律的标准。

发文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马克思本质主义方法论法律

分类号: B0-0[哲学宗教—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宗教—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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