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研究 · 2020年第1期131-137,共7页

基于公共产品视域的第三方支付监管异化之矫正——兼论金融稳定委员会功能的完善

作者:岳文

摘要:在第三方支付快速发展背景下,如何实现有效监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第三方支付以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内在特征,原有监管体制是以集中管控为内在逻辑,依靠传统中心化监管的模式、理念、手段无法对第三方支付实现有效监管,进而呈现监管异化。应将监管视为公共产品,以公共产品理念融入监管体系始末,充分尊重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准确厘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性质,合理配置监管权力及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机制,正确平衡监管与产业发展的合理界限;充分考量第三方支付发展个性化诉求,优化监管基础设施,增强监管的合规性,实现市场和社会的认同;以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去中心化实现第三方支付监管异化的矫正。

发文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公共产品第三方支付监管异化public goodsthird party paymentregulatory alienation

分类号: DF438[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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