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景芳,王永强
摘要:在关于国家起源的诸多理论中,“社会契约论”对公民财产权的让渡有一定的理论解释力。根据社会契约理论,个人为了保障和维护那些在契约中得到公认的(包括财产权在内)的权利而建立了国家;公民财产权需要国家来作保护人,而国家需要公民让渡的财产来维持运转。该理论有助于国家和公民正确认识、行使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发文机构: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公民财产权让渡理论社会契约论citizens' property rightsdemisable theorysocial contact theory
分类号: DF4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