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谈萧
摘要:前近代中国民间社会的治理以简约治理为特征,官方介入的程度并不深。近代以来的商会法变迁显示,官方治理取代简约治理成为民间社会治理的主要形式,官方介入民间社会的程度不断加深。从近代以来中国商会法的变迁可以看出,官方介入民间社会既不同于前近代的简约治理,也不同于西方的规制治理,而是形成了一种以官治规则为主导,同时参酌民间规范的官治秩序。
发文机构: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
关键词:商会法官方治理民间规范秩序chamber of commerce lawofficial governancecivil normsorder
分类号: F71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