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中文
摘要:商业贿赂犯罪不是刑法中的概念,不具有统一的犯罪客体。通过对商业贿赂犯罪所涉罪名的犯罪客体进行综合归纳,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去探讨商业贿赂犯罪的本质属性,既符合刑法理论又切实可行。从商业贿赂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来看,涉及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以及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等。商业贿赂物属于行为对象而不是犯罪对象,不能充分反映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在商业贿赂犯罪所侵犯的诸法益中,只有市场经济秩序才是所有商业贿赂犯罪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
发文机构:宜宾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商业贿赂犯罪法益市场经济秩序
分类号: DF636[政治法律—刑法学][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