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研究 · 2011年第1期 164-168,共5页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思考

作者:曹苏

摘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凸显了一定的功能。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障碍,提出了破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法律障碍的建议。

发文机构:西安财经学院文法学院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障碍市场准入法人类型立法体系r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legal barriermarket accesscorporate typelegislative system

分类号: F321.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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