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华,童超
摘要: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政府采取了不同种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措施,如对企业以援助,但受助企业的董事及高管仍享有高额薪酬。为限制高薪董事的报酬,许多国家与地区以立法模式对董事薪酬予以限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基于公司社会责任之理念,为加强对公司利益相关人的保护,衡平董事、公司及利益相关人之利益,应建立董事薪酬公开机制,通过立法确立在接受政府补助达到一定数额以上的企业,政府可以限制董事经理之报酬或为必要处理及限制。
发文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人董事报酬economic crisis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interest relevant partiessalary of directors
分类号: F831.59[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