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滨,王旭东
摘要:我国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但是从项目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看,只有法律和造价咨询贯穿项目管理的始终,其他如设计、勘察等均为阶段性工作。所以,以造价技术为支撑,以法律视角审视项目管理,构建以造价管控为引导的全过程法律风险管控机制,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发文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改革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法律视角全生命周期阶段性工作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分类号: 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