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清华
摘要:如何善用植物新品种权法律机制拓展植物药药源,正在成为我国医药研发机构和中药材种植者的迫切任务:中药材新品种权必须按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程序由专门机构认定。一旦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权利人可通过四种方式实现其利益:熟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种类、构成要件和认定办法,为保护中药材新品种权所必须.
关键词:品种保护植物药中药材制度法律机制研发机构构成要件种植者
分类号: R288[医药卫生—中药学][医药卫生—中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