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晖
摘要:《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后,作为下位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都应当及时做出相应修改和完善,应明确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照“权责相一致”的原则列明地方政府的用地自主权,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全面编制《土地征收目录》,应采取多样性的征地补偿方式,建立以维护农民权益为核心地位的、细化的土地征收程序,健全土地征收审查、监督机制,从而建立我国完整的地方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发文机构: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财会金融系
关键词:地方土地管理法律征地补偿司法审查监督机制local land administration lawcompensation for land expropriationjudicial reviewsupervision mechanism
分类号: DF45[政治法律—经济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