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2015年7月8日,欧盟发布(EU)2015/1102号法规,修订关于食品用香料的(EC)No 1334/2008号法规的附件Ⅰ,删除五种食用香料。在本法规生效前9个月已经合法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这五种香料的食品可以销售直至保质期。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关键词:官方公报JECFA甲基萘二糠基醚硫醚ETHYL
分类号: 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