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2015年1 0月2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5/1760,修订食用香料与原材料清单及其使用条件的(EU)No1334/2008号法规的附件,从清单中删除了食用香料紫苏醛,在本法规实施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食品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法规自其发表一天之后生效。
关键词:食用香料材料清单使用条件
分类号: D95[政治法律—法学]TS264.3[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