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史 · 2020年第1期63-72,62共11页

战国秦汉粮食亩产问题再探

作者:陈星宇

摘要:《汉书·食货志》李悝语“岁收亩一石半”,其单位为小亩、小石,田租征收的单位亦为小石。李悝语所见亩产实为每大亩产3.6小石,折合今制为每市亩132.7市斤。岳麓秦简所见秦始皇三十五年洞庭郡迁陵县的亩产为1.53石,合今每市亩56.4市斤,其中启陵乡为1.29石,合47.6市斤,为简牍所见的最低量。青岛土山屯木牍《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所见亩产为2.58石,合95.1市斤。走马楼西汉简《都乡七年垦田租簿》所见亩产为3.98石,合146.4市斤。东汉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官方产量标准有所下降,《昌言》所见亩产3石,合今110.6市斤。战国至东汉的粮食亩产量经历了先升高再下降的过程。

发文机构: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关键词:战国秦汉亩产粮食ZhanguoQin and Hanmu yieldgrain

分类号: S-09[农业科学]K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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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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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icultural Histo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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