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标 · 2020年第10期75-86,共12页

商标共存问题研究(上)

作者:胡刚,肖晖,雷用剑,赵明珠,林颖瑶

摘要:"商标共存"这个概念目前尚无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可以是法律上的共存也可以是事实上的共存,可以是个案中的共存也可以是普遍意义上的共存,可以是商标行政注册程序中的共存也可以是市场上已经形成的共存,可以是一个过程也可以是一个结果。在商标使用方面,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在使用中应当容忍的共存情形;对于不同商标所有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能否共存注册这个问题,现行《商标法》的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则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发文机构: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词:商标所有人商标使用《商标法》注册程序商标共存内涵和外延普遍意义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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