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标 · 2020年第11期64-66,共3页

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通用名称判定分析

作者:唐蕾

摘要:2020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地理标志保护、行政裁决中通用名称的判定进行了具体规定。征求意见稿认为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通用名称是指“虽与某产品最初生产或销售的地点、地区或国家相关,但在我国已成为产品常用的名称,该名称在我国用以指代特定生产方法、特定规格、特定质量、特定类型或特定类别的产品。”

发文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关键词:通用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征求意见稿地理标志保护行政裁决特定类型

分类号: 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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