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芳,赵娜
摘要:公司高管或其他合作伙伴前一秒还与某企业维系着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后一秒就将该企业的商标进行抢注,致该使企业的商标保护陷入被动局面,这种情形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并不少见。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针对关联关系人的抢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该法条由两款构成,第一款是"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商标",第二款是"禁止有合同业务往来或其他特定关系的人抢注商标"。
发文机构: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商标保护商标抢注抢注商标业务合作关系《商标法》证据收集关系人代理人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