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杨洋
摘要:商标审查中对商标中的拼音部分是如何判定近似?拼音在什么情况下按照英文的标准进行审查?很多申请人都有此疑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规定:商标包含汉字及其对应拼音,与含单独相同拼音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商标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发文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事务管理处
关键词:商标审查近似商标相关公众服务来源申请人拼音判定混淆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