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标 · 2020年第12期56-59,共4页

“集团”商标的可注册性探讨

作者:马君丽

摘要:今年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山投集团"商标案二审判决,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败诉,要求就该商标是否可予以核准注册重新审查[1]。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因俱表商业身份但又各表其权一直争议不断,业界也比较关注。实践中,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已在共同探索逐步解决两者间的权利冲突及权利重叠问题。

发文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关键词: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名称权二审判决商标权可注册性司法机关权利冲突权利重叠

分类号: 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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