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国根
摘要:"林长制"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制度创新。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相比,它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责任性和可问责性、创新性和本土性的优势,也存在着治理方式面临"人治"还是"法治"、治理理念面临"利益"还是"人本",治理主体面临"一元"还是"多元"的问题。"林长制"在化解传统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九龙治水"和"小马拉大车"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现阶段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必须按照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从加强"林长制"法律制度建设、夯实"林长制"思想道德基础和提高"林长制"社会参与程度三方面入手,推进"林长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林长制"的可持续发展。
发文机构: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林长制实践困境完善路径治理现代化forestry chief systempractical dilemmaimprovement path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分类号: F205[经济管理—国民经济]F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