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年第3期74-82,共9页

生态型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困境与出路——以国家公园试点体制为研究对象

作者:黄文瀚

摘要:生态型自然资源是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具有密切关联的自然资源。在法律上,主要以用途管制与管理红线的方式,并结合不同资源的开发价值与生态规律,分别对其划定时间、空间、数量以及质量上的法律红线,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生态保护。在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对于生态型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尤其热衷于基于空间要素来建立自然保护地,然而部门化、碎片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多重体制不仅难以整合现有的生态环保资源,还带来了多头立法、越权立法、冲突立法等立法困境,对现阶段重点推进的国家公园立法带来极大的困扰。生态型自然资源的保护不能仅仅局限于以差别化为主要特征的自然保护地的空间桎梏,更应着眼于立法的体系化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构建直面生态型自然资源保护、统一立法规范的国家公园体制。

发文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自然资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立法国家公园法natural resourcesnational parknature reservelegislationnational park law

分类号: F205[经济管理—国民经济]D912.6[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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